长海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