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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铁汉:节能铁汉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说明》的签署页)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简称"《重组审核规则》")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 重组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符合《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亦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 企业,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95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持续 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持续监管办法》《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