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武汉天喻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