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注:加"删除线"表明该条款被删除,"字体加粗"表示增加或修改该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 | |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 | | 制评价报告; | | |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 | (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 |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 | |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 | |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 | | | 定的其他事项。 | |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召 |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 | | 开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 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 | | | 开。 | 1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