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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RIKE CHEMRIKE CHEM(SZ:300214)2023-12-11 10:06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1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德衡证律意见(2023)第 00341 号 致: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与本所签订了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委托本所张霞律师、王芳芳律师以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的身份,参加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出具了《山东德衡律师事 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简称"《法律意见书》")、《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山东德衡律师 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及修订稿(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