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发行方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