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利智汇: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 群 梁彤缨 马文杰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一、关于延长参股公司还款期限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延长参股公司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还 款期限,有利于金材科技的稳定发展,推动金材科技顺利还款。该等关联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根本利益,不 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