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上海金力 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控股股东、 无实际控制人,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 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于绪刚、马维华、涂涛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 2023 年 8 月 29 日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