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的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出售资产的决定;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