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 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