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 1598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02 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利带业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