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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晨生态: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37 证券简称:美晨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之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3、本次交易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集中优势资 源发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 增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 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因而,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特此公告。 2024 年 4 月 19 日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生态"、"公司")拟在 产权交易场所挂牌出售上市公司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