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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RefondRefond(SZ:300241)2023-08-29 14:31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署页)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 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其他 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