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股票简称: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300243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八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6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 高材"、"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或"保荐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 人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各方,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核查,并就问询函进行逐项回复,同时按照 问询函的要求对《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所用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保持一致。 | 字体 | 含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