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 问题 | 1 | 2 | | --- | --- | --- | | 问题 | 2 | 25 |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 8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问题 1 申报材料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仕斌,拟募集资 金不超过 1.05 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周仕斌认购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 合法自筹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包括股权质押、银行贷款及其他对外投资。报告期末, 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70 亿元,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2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PBAT 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为 60.18%,2023 年 6 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将该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使用技术系由上海聚友 化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