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认真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 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