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瑞 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605 号)批复,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或"瑞丰高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957,264 股,发行价格 7.0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104,999,993.28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作为瑞丰高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