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3年11月3日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海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