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江 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转让持有的江苏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亿金") 53.84%股权,鉴于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第四次挂牌期间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 方,为推进股权转让事宜,公司拟将江苏亿金 53.84%股权转让价格在第四次转 让价格的基础上下调,即以不低于 3,000 万元的价格通过市场寻找、重新提交西 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等方式寻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