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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YMKYMK(SZ:300249)2024-01-12 11:1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组织开展公司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就投资战略、发展战略、营销战 略等问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二)组织协调编制公司中长期发展总体规划方案,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