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月)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