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