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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担任,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