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 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 期间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