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关联 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 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 应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