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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董事会议事规则
KingsignalKingsignal(SZ:300252)2023-12-05 11:28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完善董事会的结构及决策程序,加强董事会独 立性及有效性,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董事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 具有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国家的经济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能力和经验。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 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第三款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三条 董事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 董事会及其职责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