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光线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苏通光电 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通光 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6 号)同意,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3,301,435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6.60 元, 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 10,563,44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