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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300278Huachangda(300278)2024-04-18 11:24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应当至少每半年 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若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