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之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晶科技")的委托,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和晶 科技延长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 "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以下简称"授 权有效期")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参 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 司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