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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ODGENHODGEN(SZ:300279)2024-05-31 10:07

二○二四年五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晶科技、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列席和晶科技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和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 件,听取了公司对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已承诺其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所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