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盛: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2024〕第54号》的回复意见
关于《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 有关事项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我们")收到三盛智慧 教 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 "、"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 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5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我们已对关注函所提及的三盛教育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2. 关于深圳旭泰已开展的审计工作 深圳旭泰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与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 定书》,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与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解除协议》。请深圳旭泰核实并补充说明 下列事项: (1)请说明前期项目尽调、风险评估及承接程序的具体情况,项目合伙人和项 目组其他关键成员是否参与计划审计工作、参与项目组成员的讨论;制定的总体审计 策略、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方向,是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以下简称《1201 准则》)的规定实施计划审计工作, 并报备相关证明材料。 (2)请说明与前任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