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三盛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2 月 20 日晚上 24 点前)提交并披露对我部《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37 号)的回函,同时抄送北 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如到期仍未回复,请你公司判断 并说明是否触及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0.4.1 条、第 10.4.2 条有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重大 缺陷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你公司未及时回复,本所将按 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十章第四 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处理。同时,你 公司未及时回复关注函和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