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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构成 第四条 公司应当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 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 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1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参照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