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 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管理、财务管理等环节,能够适 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提高效率、防范经营风 险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