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吴通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或"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 经届满,国泰君安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 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 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 项目 | 内容 | | --- | --- |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