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丽军)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徐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沈阳蓝英工业自动 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 认真、独立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在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汇报。 一、2023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本人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