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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管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