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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润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过审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 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过审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