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富 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缪福章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林梅女士、林建平先 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林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林建平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朱霖、陈章旺、欧永洪 二○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1、经核查,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 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