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 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修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 责。 | | --- | --- | |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的 | |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 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 (四) 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 |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 | |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计师资格的人士)。 | | (五)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