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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中国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 1 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 层 电话:0591-87850803 传真:0591-87816904 邮编:35000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富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 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