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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小榕)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小榕) 作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的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能够勤 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关议案或议题发表独立 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2023年10月16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苏小榕,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3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现任中国德和 精品律所联盟(EGLA)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 师,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