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新增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 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王敏先 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向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及 其关联方新增担保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王寿群、朱星文、阮军 2023 年 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