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唐 宏 陈守忠 王永滨 签字日期:2023 年 9 月 15 日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担保事项,有利于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加流动性储备,为支持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提 供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质押事宜, 质押知识产权不涉及重大争议和权属纠纷,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对质押知识产 权的正常使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对 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该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