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极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