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月)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