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苏大维格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