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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日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SINOSUNSINOSUN(SZ:300333)2023-11-23 10:54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深圳兆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 情况和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 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