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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024年4月)
DEVOTIONDEVOTION(SZ:300335)2024-04-15 11:54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履职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 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 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本人应当引咎辞 去现任职务。 第三条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咎辞 职: (一)无故不履行董事、监事职责,不执行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且给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因严重失职未予执行,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未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及交办的 工作任务,对公司整体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对重大事项盲目决策,违反决策程序,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并对公司 造成重大损失的;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