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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 认可。 2、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和交易标的的变化,亦不涉及增减配套 募集资金的情况,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会损害其他 ...